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贷款,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贷款条件
1. 职工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2个月。
2. 已支付购房首付款,且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商品房售价的20%、二手房售价的30%。
3.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且信用良好。
4. 满足年龄、期限、抵押物等相关要求。
贷款流程
1. 申请。职工携带相关资料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 审批。中心对借款人资质、抵押物及其他材料进行审核。
3. 放款。审核通过后,中心将贷款资金放至借款人指定账户。
贷款期限和利率
贷款期限一般为5-30年,具体期限由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五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加一定基点。
还款方式
贷款采取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的方式还款,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还款方式。
提前还款
借款人可在还款期间部分或全部提前还款,无需支付违约金。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下来后,能否提取资金取决于具体情况:
可提取的情况:
偿还贷款结清后:贷款结清后,剩余的公积金可以全部提取。
购房合同解除或变更:因不可抗力、合同未履行等原因导致购房合同解除或变更,可提取已贷公积金。
特殊情况: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房屋被征收或拆迁、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等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可申请提取。
不可提取的情况:
贷款未结清:贷款未结清,公积金贷款部分不可提取。
购买廉租住房或公租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廉租住房或公租房,在使用期限内不可提取公积金。
非自住房: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非自住房,不可提取公积金。
提取流程:
如果符合提取条件,需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购房合同、贷款证明等。审核通过后,公积金将转入指定账户。
注意事项:
提取公积金后,需要偿还相应贷款。
提取时可能会产生利息损失,建议谨慎考虑。
提取公积金需要符合《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轮候公示查询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公平公正发放,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已开通贷款放款轮候公示查询服务。广大缴存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自己的贷款放款轮候进度:
查询方式:
1. 官网查询
登录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点击“个人业务”>“贷款业务”>“贷款放款轮候公示”
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账号后即可查询
2. 微信小程序查询
关注“江门公积金”微信小程序
点击“个人中心”>“贷款业务”>“贷款放款轮候公示”
输入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账号后即可查询
查询内容:
贷款轮候顺序号
当前轮候人数
预计放款时间(仅供参考)
注意事项:
轮候顺序号按照缴存职工贷款申请受理先后排序。
预计放款时间受贷款额度、抵押物登记进度等因素影响,实际放款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
贷款放款轮候公示每两个月更新一次,请及时关注查询。
通过查询贷款放款轮候进度,缴存职工可以合理规划资金,提前做好还款准备。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继续提升服务效能,为缴存职工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住房保障服务。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指南
一、提前还贷条件
已按时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满1年以上(含1年)。
借款人有充足的资金来源,且提供相应证明。
当年未有过逾期还款记录。
二、提前还贷流程
1. 提出申请:携带身份证、贷款合同原件和提前还贷申请书到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2. 审核及计算: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借款人资格,计算剩余贷款本息。
3. 确认还款金额:借款人确认还款金额并签署《提前还款确认书》。
4. 划款还贷:借款人将还款金额汇入指定账户,并保留汇款凭证。
5. 办理手续:待贷款本息结清后,借款人持汇款凭证到中心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三、提前还贷方式
部分提前还贷:一次性或分期提前偿还部分贷款本金。
全部提前还贷:一次性偿还剩余全部贷款本息。
四、提前还贷注意事项
提前还贷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中心提出申请。
部分提前还贷,每次还款金额不能低于5000元。
全部提前还贷,需一次性偿还全部剩余贷款本息。
提前还贷会产生利息损失,需慎重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