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房贷加名字需办理的手续
当需要在有房贷的房产上增加共有人时,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一、申请人的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近亲属
二、所需材料
房产证
购房合同
贷款合同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等)
共有人的收入证明、征信报告等
三、办理流程
1. 向银行提交申请:携带所需材料前往贷款银行申请在房产证上加名字。
2. 银行核查:银行会核查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性。
3. 补充贷款合同:申请人与银行协商并签订补充贷款合同,明确共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
4. 银行审批:银行对补充贷款合同进行审批。
5. 放款:审批通过后,银行将补充贷款放款至购房者账户。
6. 更新房产证:购房者携带补充贷款合同、银行放款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
注意事项
共有人对房贷承担连带责任,需要共同偿还贷款。
在房产证上加名字后,共有人可以享有与出资人同等的产权份额。
如果共有人之间发生纠纷,可以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有房贷加名字所需手续和证件
在已有房贷的情况下为房屋新增共有人,即“加名字”,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供以下证件:
1. 手续办理:
联系贷款银行,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
银行审核申请后,与共有人共同签署《房屋抵押贷款借款合同》。
预约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包括《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书》和《抵押权变更登记申请书》。
2. 所需证件:
借款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共有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现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
现有贷款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新共有人收入证明(如工资单、银行流水等)
新共有人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因银行不同而异)
注意事项:
加名字后,新共有人将成为贷款的共同债务人,承担还款责任。
加名字会产生相关费用,如契税、登记费等。
银行可能会对新共有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评估。
如果新共有人已婚,其配偶需共同签署材料并提供相关证件。
贷款未还清的房子是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但需符合以下条件:
房屋必须是产权清晰、不涉及纠纷的,且已办理产权证。
原贷款已还清部分,剩余贷款余额不超过房屋价值的70%。
第三,抵押后房屋价值仍能覆盖原贷款和新贷款。
具体操作流程为:
1. 评估房屋价值:委托评估机构评估房屋价值,以确定可贷款金额。
2. 申请抵押贷款:选择一家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如房屋产权证、收入证明等。
3. 审批贷款:贷款机构对申请人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进行审核,并评估房屋价值,决定是否发放贷款。
4. 办理抵押登记:贷款获批后,借款人需持贷款合同、房屋产权证等资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以确定抵押权人的权利。
需要注意的是,抵押贷款后,房屋所有权仍归借款人所有,但抵押权人拥有在借款人违约时处置房屋的权利。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条款根据贷款机构和借款人的协商而定。
有房贷房子加名字需要的手续
若已婚夫妇一方有房贷,想要将另一方加入房产证上,需要办理以下手续:
1. 准备材料
夫妻双方身份证
结婚证
房产证
房贷合同
借款人同意加名申请书
2. 前往银行办理
携带材料到发放房贷的银行办理。
银行会核实材料并出具《同意加名申请书》。
3. 前往房管局办理
携带《同意加名申请书》及其他材料到房管局办理。
缴纳相关费用,填写《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表》。
4. 领取新房产证
经过审核后,房管局会发放新的房产证。新房产证上将包含夫妻双方的姓名。
注意事项:
房贷未还清前,加名需经过贷款银行同意。
加名后,双方对房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加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需谨慎考虑。
办理过程中可能产生办理费用,具体以房管局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