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增加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取得存货时,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存货
贷:现金(或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项等)
分析:
借方:存货
增加已取得的存货价值,反映企业资产的增加。
贷方:现金(或应付账款等)
减少企业支付给供应商或债权人的款项,反映企业财务资源的减少。
示例:
企业以现金购买价值 10,000 元的商品:
>借:存货 10,000
>贷:现金 10,000
企业从供应商处赊购价值 5,000 元的原材料:
>借:存货 5,000
>贷:应付账款 5,000
注意事项:
存货增加时,应增加相关的存货明细科目,例如原材料、产成品、商品等。
如果企业取得存货时发生增值税,应同时记账: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现金(或应付账款等)
如果企业取得的存货为自产自用的资产,则应计入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
存货增加对应的科目是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科目。存货是指企业为销售或生产而持有的有形资产,包括原材料、在制品和产成品。
存货的增加可以反映为:
原材料增加:对应科目为“原材料”科目,反映企业购买的未投入生产的原材料成本。
在制品增加:对应科目为“在制品”科目,反映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
产成品增加:对应科目为“产成品”科目,反映完成生产并准备销售的成品成本。
存货的增加通常意味着企业为未来生产或销售而储备了更多的资产。这可能表明企业对未来需求的预期,或者反映了当前产能的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存货的增加也可能反映了企业囤积过剩的库存,导致流动资产的占用增加和周转率降低。因此,企业在管理存货时需要权衡持有适量存货以满足需求和避免过多存货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