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处罚不服,特提出异议如下:
一、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处罚并非合理。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为确实存在过错,但并非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应当从轻处罚。而目前的处罚过重,与过错程度不匹配,加重了当事人的负担。
二、加处罚款的依据不足。加处罚款的目的是督促当事人及时履行义务,但在本案中,本人并无逃避或对抗执法行为,而是由于客观原因导致逾期不缴纳罚款。因此,加处罚款缺乏正当性。
三、处罚的程序存在瑕疵。本人并未收到过任何关于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催缴通知或处罚预告,直接收到了强制执行通知,这违背了法定程序,损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针对本案的合理处罚应考虑以下因素:
一、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原因和情节。
二、当事人对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过错程度。
三、加处罚款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四、处罚程序的合法性。
基于上述理由,本人请求撤销逾期不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处罚,并对本案进行重新审查,依法作出公正合理的处理。
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又未提出延期或分期申请
当事人在收到罚款决定书后,应当在指定期限内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且未提出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申请的,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一、强制执行
行政机关有权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包括:
冻结当事人银行账户;
扣押、查封、冻结当事人动产或不动产;
对当事人采取拘留措施。
二、罚款加处滞纳金
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行政机关将自逾期之日起,按日加处罚款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滞纳金的总额不得超过罚款的应缴金额。
三、纳入失信名单
行政机关将把逾期不缴纳罚款且未申请延期或分期的当事人,纳入失信名单,并向社会公开。
失信名单将对当事人的信誉和经济活动产生负面影响,例如:
限制高消费;
限制境外旅游;
限制贷款、融资等金融活动。
四、影响日常事务
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将影响其办理驾驶证、护照等证件的申请或更新;也可能影响其参加投标、招标等经济活动。
因此,当事人应当及时缴纳罚款,或在特殊情况下提出延期或分期缴纳的申请。逾期不缴纳罚款并又不申请延期或分期缴纳的,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后果。
当申请人对逾期不缴纳罚款和加处罚款的处罚不服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行政复议:向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60天内作出复议决定。
2. 行政诉讼: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将根据事实和证据对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时,申请人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期限:行政复议申请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诉讼应在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
材料:申请人应提交申请书、处罚决定书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据材料。
理由:申请人应当阐明不服处罚的具体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申请人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表达异议,例如:
信访:向相关部门或领导反映情况。
媒体曝光:通过媒体舆论引起社会关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措施不影响罚款的执行。申请人应当在提起复议或诉讼的同时缴纳罚款,以免产生滞纳金。如果复议或诉讼成功,已缴纳的罚款将予以退还。
申请人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复议申请
尊敬的复议机关:
本申请人因逾期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对其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下称“原处罚决定”)。本申请人对原处罚决定不服,依照法律规定,特申请复议。
事实与理由:
1. 逾期缴纳事实属实。本申请人因资金周转困难,导致逾期缴纳税款。
2. 逾期原因有可减轻处罚情节。本申请人在接到税务机关通知单后,已积极筹集资金,并已全部缴纳拖欠税款。
3. 原处罚决定适用法律错误。原处罚决定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62条第1款,对本申请人加处罚款。本申请人逾期缴纳税款的天数较短,且已积极缴纳税款,应当依照第62条第2款予以减轻处罚。
4. 原处罚决定程序违法。税务机关在作出原处罚决定前,未给予本申请人陈述申辩的机会。
请求: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本申请人请求复议机关:
1. 撤销原处罚决定。
2. 依法给予本申请人减轻处罚。
证据:
1. 税务机关的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决定书
2. 本申请人已缴纳税款的凭证
3. 本申请人提交的减轻处罚申请
恳请复议机关依法对本申请进行审查,维护本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 [申请人姓名]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