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网络借贷(网贷)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规范网贷行为,保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1. 明确网贷合同效力:民法典规定,网贷合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有效。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载明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2. 规范利率上限: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此利率的部分无效。网贷平台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提高利率,如收取服务费、手续费等。
3. 保护借款人信息:民法典规定,网贷平台收集、使用借款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借款人信息。
4. 加强监督管理:民法典赋予监管部门对网贷平台的监督管理职责。监管部门有权对网贷平台进行检查,并对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行政措施。
民法典的这些规定,为网贷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净化网贷市场,保护网贷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借款人和网贷平台在进行网贷交易时,应严格遵守民法典的规定,避免因违法行为而遭受损失。
民法典规定网贷超过多少算高利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利率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没有约定利率。
国家对民间借贷利率有以下规定:
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超过前款规定的利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网贷利率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LPR的四倍,即为高利贷。例如,2023年1月LPR为4.65%,则网贷利率不得超过18.6%。
值得注意的是,司法实践中,如果借款人能证明贷款人利用职务便利、胁迫、欺诈等手段逼迫其签订借贷合同,即使利率超过高利贷标准,法院也会认定合同无效。
借款人遇到高利贷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关于网贷协商还款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网络小额贷款合同的协商还款作出了如下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一百七十六条:借款人与贷款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还款期限或者方式。
具体而言,在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的情况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还款问题:
延长还款期限:将原有的还款期限延长到借款人有偿还能力的时期。
调整还款方式:将原有的还款方式改为分期还款、减免部分利息等方式。
债务重组:将原有的债务重新安排,降低月还金额或利息,延长总还款期限。
协商还款必须建立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双方应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协商结果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或录音等方式固定,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协商还款并不能完全免除借款人的还款义务,借款人仍需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偿还贷款。若借款人仍无法履行还款义务,贷款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偿。
民法典规定网络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年利率36%。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则规定,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每月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网络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目前,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4.35%,因此,网络借贷利率不得超过17.4%(4.35% x 4)。
超过年利率36%的网贷属于高利贷。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超出部分利息,借款人也无权要求借款人支付超出部分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