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的贷款利息最高限额
2021年生效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了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680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超过该利率的部分无效。
换言之,民法典规定的贷款利息最高限额为: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
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形势定期调整。目前,中国人民银行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3.65%,四年期及以上贷款基准利率为4.35%。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贷款利息超过法定最高限额的部分无效。这意味着,借款人无需偿还超过最高限额的部分利息。而对于已经支付的超过限额的部分利息,借款人有权要求出借人返还。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规定的贷款利息最高限额仅适用于民间借贷。对于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其利息上限由相关金融监管部门另行规定。
民法典对于贷款利息最高限额的规定,旨在规范和保护民间借贷市场秩序,防止高利贷等非法行为的发生,维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规定贷款利息最高限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利率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约定利率。
对于贷款利息的最高限额,《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款指出:“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间借贷合同约定的利率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计算。未约定利率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未规定利率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因此,贷款利息的最高限额一般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执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各商业银行的个人贷款利率一般浮动在贷款基准利率的0.8倍到1.1倍之间。
需要注意的是,民间借贷利率受《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约束,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即借款人仅需偿还本金及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利息。
贷款利息的最高限额一般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执行,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若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超过前述上限,超出的部分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有权拒绝支付或要求出借人返还。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还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出借人收取的利息部分或者全部被认定无效。
由此可见,《民法典》对民间借贷利率设定了最高限额,以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防止高利贷现象的发生。
新民法典规定,民间借贷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2021年,一年期LPR为3.85%,因此,民间借贷最高利率不得超过15.4%。
需要注意的是,这一规定仅适用于民间借贷,不适用于金融机构贷款。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由金融机构自行确定,不受新民法典的限制。
民法典还规定,超过最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这意味着,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15.4%,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对于已经签订高于最高利率的民间借贷合同,借款人可以要求出借人降低利率至最高利率水平。如果出借人拒绝降低利率,借款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对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是为了保护借款人,防止借款人因高利贷而陷入债务困境。因此,借款人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应谨慎选择借贷对象,并签订正规借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