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网络借贷领域首批失信人名单已公布。
名单由江西省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共包含 10 人,均因涉嫌违规从事网络借贷活动而被认定为失信人。
失信人名单包括个人姓名、身份证号、违规行为、失信等级、失信惩戒措施等信息。其中,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经营网络借贷业务;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收取高额利息、违规收费;挪用借款人资金;恶意逃废债务等。
对失信人采取的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出入境;限制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限制在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中投标或参与;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限制担任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负责人或重要职务。
江西省互联网金融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表示,将持续加强对网络借贷领域的监管力度,加大对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江西省网络借贷领域第一批失信人名单公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网络借贷领域失信人名单依法实施惩戒的意见》,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失信者的信用,江西省于近日公示了第一批网络借贷领域失信人名单。
该名单共包括10名失信人,其中自然人7名,法人3名。失信人主要涉及逾期还款、提供虚假信息、拒绝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等违规违法行为。
根据《意见》规定,失信人将受到包括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纳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等惩戒措施。名单将定期更新,失信人如有履行义务、主动化解风险等改正行为,可申请解除失信状态。
此次失信人名单公示,旨在威慑不诚信行为,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社会信用生态。借款人在申请网络借贷时,应审慎选择借贷平台,仔细了解借贷合同条款,按时履约还款。同时,监管部门也将加强对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督促平台规范经营,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
江西发布首批网络借贷失信人名单
近日,江西省金融管理局发布了首批网络借贷失信人名单,共包含 50 名自然人和 5 家法人单位。这些失信人员因涉及网络借贷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被列入黑名单。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失信人员主要涉及以下违规行为:
恶意拖欠贷款本息
虚假宣传、误导借款人
侵害借款人隐私
非法催收
违规放贷
省金融管理局表示,此次公布失信人名单旨在维护网络借贷市场秩序,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对失信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
限制其网络借贷业务活动
禁止其进入网络借贷行业
向相关金融机构通报,影响其贷款申请
限制其高消费行为
采取法律诉讼等措施追究其责任
省金融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进行网络借贷时应选择正规平台,仔细阅读借款合同,避免落入不法分子的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