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利率,在24%以内受法律保护;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该规定明确了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保护限度和无效界限,保障了民间借贷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了民间金融秩序。
对于借款人而言,应合理规划借款需求,尽量选择正规金融机构贷款,避免高利借贷带来的风险。
对于出借人而言,应依法合规放贷,不得收取高利息,以免引起法律纠纷。
最高法此规定对于稳定社会金融秩序,保障诚信守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借款人、出借人均应自觉遵守,共促民间借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息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对民间借贷利息作出了明确规定,旨在规范民间借贷市场,保护合法权益。
借贷利息上限
根据规定,民间借贷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超过四倍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无需偿还。
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是指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六个月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利息约定
借贷双方在约定利息时,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超过上限。未约定利息的,视为无息借贷。
其他规定
借贷双方在借贷合同中约定的利息过高,但未超过法定上限,则该约定有效。
出借人收取利息时,应当出具利息凭证。
借款人偿还利息后,可以要求出借人出具还款凭证。
违反规定的后果
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息规定的,将承担以下法律后果:
超过法定上限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借款人不需偿还。
出借人收取超过法定上限的利息,可构成非法放贷行为,受到法律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