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源地助学贷款利息规定
贷款利率:
执行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
免息期:
高校就读期间,借款人免息。
还款期内利率:
高校毕业后至还款期满前,借款人按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缴息。
还款期满后利率:
借款人未按期还款,自还款期满之日起,按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1.5倍计算利息。
特殊情况利率调整:
对符合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利率优惠。
具体优惠政策由四川省教育厅制定。
利息计算方式:
利息按月计算,每季度末一次性结转。
借款人应于每季度末结清当季利息。
注意事项:
借款学生应按时足额缴纳利息,避免产生罚息。
逾期未还利息将影响个人信用记录。
有关助学贷款利息的具体政策解释权归四川省教育厅所有。
2020年四川生源地助学贷款一般在每年的9月10日-10月10日发放。
贷款发放时间因各个高校的具体情况而略有不同。请及时向所在高校的资助管理部门或学生处咨询具体的到账时间。
贷款发放后,高校会将贷款金额直接打入学生指定的银行卡中。学生需确保银行卡为本人名下的有效银行卡,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贷款,请及时联系高校资助管理部门或学生处核实情况。
请注意以下事项:
生源地助学贷款属于国家教育贷款,必须按时还款。
请妥善保管贷款合同和还款计划,定期查看贷款余额和还款记录。
若有还款困难,请及时与贷款机构协商还款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