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2024年公积金贷款利率
根据烟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发布的通知,2024年烟台市公积金贷款利率将维持不变。
具体贷款利率如下:
首套房贷款利率:3.25%
二套房贷款利率:3.50%
相关政策解读:
首套房贷款利率:与2023年保持一致,继续维持较低水平,旨在支持首次置业刚需群体。
二套房贷款利率:与首套房利率相比,提高0.25个百分点,体现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导向。
值得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利率仅适用于使用烟台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情况。若贷款人使用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则适用商业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
注意事项:
以上利率仅供参考,具体贷款利率以贷款合同约定为准。
公积金贷款利率可能随着政策调整而变化,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取最新政策和办理流程。
烟台2024年公积金贷款利率表
本表依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央行发〔2022〕27号)及《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烟公积金〔2022〕7号)执行,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 贷款类型 | 首套房贷款利率(%) | 二套房贷款利率(%) |
|---|---|---|
| 5年及以下(含5年) | 2.65 | 3.15 |
| 5年以上(含5年) | 2.95 | 3.45 |
注意事项:
1. 以上利率为浮动利率,具体贷款利率以实际审批为准。
2. 首套房是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在贷款申请日前在本市无自有住房记录,或有住房但已出售且出售后无住房的。
3. 二套房是指借款人及其配偶在贷款申请日前在本市有自有住房记录,或虽无住房但有已结清贷款记录的。
4.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5. 公积金贷款利率浮动幅度不超过基准利率的20%。
如有疑问,请咨询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烟台2021年公积金贷发放时间
根据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最新通知,2021年烟台市公积金贷款发放时间安排如下:
4月1日:对2021年3月15日前受理的贷款申请进行第一次放贷,主要包括:商业住房贷款,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
4月15日:对2021年4月1日前受理的贷款申请进行第二次放贷。
每月1日和15日:对上月受理的贷款申请进行后续放贷。
请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及时携带相关材料到贷款受理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并关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了解最新贷款进度信息。
注意事项:
贷款发放时间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请以贷款受理银行通知为准。
借款人应确保个人账户中缴存余额充足,并及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
如有疑问,请咨询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贷款受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