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三套房贷款政策
为稳步推进房地产健康发展,江门市人民政府于近期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简称《通知》),对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适用范围:购买江门市域范围内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含一手房和二手房)。
首付比例:首付比例不低于50%,且首付款中个人住房公积金或商业贷款比例不得低于30%。
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上浮15%执行。
认房又认贷:认房又认贷。同一借款人及配偶名下在江门市域范围内有2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记录的,再次申请贷款时须按照第三套房贷款政策执行。
其他要求:除上述规定外,借款人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来源;
个人征信良好,没有不良贷款记录;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得用于出租或其他经营性活动。
《通知》强调,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按现行政策执行。
江门三套房贷款政策的调整旨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遏制投机炒作,保障刚需购房者权益。对于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需求的购房者,应提前了解相关政策要求,合理安排购房计划。
江门第三套房子的首付比例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规定,个人购买第三套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60%。但是,如果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
购买带有电梯的高层住宅,首付比例不低于50%;
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首付比例不低于40%;
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二套房且首套房已结清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
购买90平方米(含)以下的第三套房且前两套房已结清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首付比例由各商业银行根据自身风险管理要求确定,可能高于或低于上述规定。购房者应向银行咨询具体要求。
江门市还出台了限购政策,规定非江门户籍家庭购买第三套房需提供5年连续社保或纳税证明。
2020年,江门三套房首付比例如下:
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50%(例如:房价100万元,首付50万元)
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为70%(例如:房价100万元,首付70万元)
什么是普通住宅?
建筑容积率在2.5以下
套内面积90平方米以下或144平方米以上
单套住宅售价低于同地段同品质住宅的平均售价
什么是非普通住宅?
不符合普通住宅定义的住宅,包括别墅、洋房、联排住宅等
江门市对不同区域的非普通住宅还设定了不同的首付比例,如下:
| 区域 | 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 |
|---|---|
| 三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 | 50% |
| 四区(恩平市、开平市、台山市、鹤山市) | 40% |
注意事项:
以上首付比例适用于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可能有所不同。
具体的首付比例可能根据银行政策、个人信用状况等因素有所调整。
购买三套房时,还需支付一定比例的契税、个税等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