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房贷首套认定标准
为了规范住房信贷市场,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佛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根据调整后的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如下:
1. 未拥有过房产的;
2. 家庭成员在佛山市范围内无住房贷款记录的;
3. 本人在佛山市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的;
4. 离婚时未分割房产或已将原有房产出售,且购房时已结清售房所得贷款的。
对于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首套房,按照首套房利率执行。
为支持刚需购房者,佛山还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首套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利率优惠,减轻购房者的负担。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银行对于首套房认定标准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以银行的实际规定为准。购房者在申请房贷前,应向银行咨询清楚相关政策,避免影响贷款申请。
佛山首套房首付新政策2020
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佛山市出台了关于调整首套房首付比例等政策的通知,自2020年9月18日起施行。
政策要点:
根据新政策,佛山首套房首付比例调整如下:
普通住宅:首付比例由3成为2成
非普通住宅:首付比例由4成为3成
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于佛山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普通住宅或非普通住宅的个人购房者。
其他政策:
除了调整首付比例外,佛山还出台了以下配套政策:
取消限价房和保障房的优先抵押贷款资格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影响和意义:
新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降低购房者首付款压力,促进刚需购房需求的释放,带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同时,通过提高首付比例和取消优先抵押贷款资格等措施,也有助于抑制投机炒作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秩序。
佛山首套房认定标准2020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2020年佛山首套房认定标准如下:
单身人士
户口在佛山且未成年,父母在佛山无房;
户口不在佛山且未成年,父母在佛山有一套及以下住房。
已婚人士
佛山户籍且婚后未购买过住房;
非佛山户籍且婚后未在佛山购买过住房,且夫妻双方名下在佛山无住房。
其他情况
已取得佛山市人才绿卡并落户佛山的人才,在佛山首次购买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离婚人士,在佛山首次购买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丧偶人士,在佛山首次购买住房的认定为首套房。
认定条件
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之日前未拥有过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或其他产权房;
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利用住房商业贷款购买过佛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或其他产权房。
注意事项
以上认定标准仅适用于佛山市行政区域内。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方可按照首套房标准享受相关的购房优惠政策。
如申报材料不真实或伪造,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取消购房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佛山房贷首套认定标准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佛山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佛山房贷首套认定标准做出了以下规定:
一、自2022年9月30日起,佛山市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认定为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
二、自2022年9月30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住房,认定为二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三、自2022年9月30日起,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认定为多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注:
1. 普通住房是指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含)的非豪宅商品住房;
2. 豪宅是指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含)且单套总价500万元以上(含)的商品住房;
3. 购买住房是指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二手商品住房、经政府批准的共有产权住房以及其他形式的住房;
4. 认定家庭时,以申请贷款时房屋登记簿载明的户主为准,若户主为未成年人的,则以其法定监护人为准;
5. 认定二套房或多套房时,已结清贷款并注销抵押的住房不计入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