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期当期应计利息
建设期当期应计利息是指企业在建设期发生的借款利息中,应在当期计入建设成本的利息部分。其计算公式为:
当期应计利息 = (当期工程发生额 + 期初工程结余)× 年利率 × (当期实际占款月份数 + 0.5个月) / 12
其中:
当期工程发生额:指当期发生的工程建设成本。
期初工程结余:指上期末已发生的但尚未竣工的工程建设成本。
年利率:指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率。
当期实际占款月份数:指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的月份数。
示例:
假设一家企业在建设期发生了100万元的工程建设成本,且期初工程结余为5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6%。当期实际发生借款的月份数为8个月。
则当期应计利息为:
```
当期应计利息 = (100万元 + 50万元)× 6% × (8 + 0.5) / 12 = 18,750元
```
需要注意的是,当期实际占款月份数应取实际发生借款的月份数的平均数。如果借款分期发放,应按其发放的时间分配计算。
建设期的利息是借款人对在基建过程中借入的贷款所支付的利息。根据中国相关会计准则,建设期利息需要计入项目成本,并分摊到项目建成投产后的各年。
具体计息方式如下:
1. 借款初始
借款时,借款人需要向银行支付一笔手续费。这笔费用计入项目的开办费,在项目建成投产后摊销。
2. 建设期
在项目建设期间,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向银行支付利息。这笔利息计入项目的建设成本。
3. 项目建成投产
项目建成投产后,建设期的利息将摊入项目的生产成本。具体摊入金额根据项目建成投产后的使用年限和预估残值等因素确定。
例如:假设某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借款800万元,建设期利息为200万元,使用年限为10年,则每年摊入的建设期利息为:
200万元 / 10年 = 20万元
因此,项目建成投产后,每年需要摊入20万元的建设期利息,这笔利息将作为项目当年的费用支出。
建设期利息的计算通常按照当年实际发生额计算。
在建设期内,对于已发生的实际支出,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建设期利息计算率(目前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加点计算)计提建设期利息。建设期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建设期利息 = 实际发生的建设支出 建设期利息计算率 实际建设天数 / 360 天
实际建设天数从工程开工日期起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建设期利息计提后,应当计入工程成本科目。工程建成后,计提的建设期利息应转入当期损益。
需要注意的是,建设期利息的确认和计算应符合以下条件:
建设项目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建设项目已实际发生支出;
建设期利息已计提。
建设期利息的计提有利于反映企业在建设期内的实际成本,合理分配建设支出,并对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准确评估。
建设期内利息当年支付的计算方法如下:
1. 确定项目建设期:从项目开工建设到项目竣工验收的时间段。
2. 确定借款金额:项目建设期间所需借款的总金额。
3. 确定借款利率: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协商确定的借款年利率。
4. 计算每期利息:按年利率计算当期利息,公式如下:
```
每期利息 = 借款金额 × 借款利率 × 已建设期数 / 项目建设期
```
5. 支付利息:每期所计算出的利息在当期支付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
例如:
假设一个项目建设期为 3 年,借款金额为 1000 万元,借款利率为 5%:
第 1 年已建设期数为 1,每期利息为:1000 万元 × 5% × 1 / 3 = 166,666.67 元
第 2 年已建设期数为 2,每期利息为:1000 万元 × 5% × 2 / 3 = 333,333.33 元
第 3 年已建设期数为 3,每期利息为:1000 万元 × 5% × 3 / 3 = 500,000 元
因此,在建设期内,每期应支付的利息分别为 166,666.67 元、333,333.33 元和 50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