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企业与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在我国税收制度中有着重要的意义,其税收政策直接影响着投资者的收益和企业的融资成本。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其他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应按照法定税率(25%)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了鼓励投资和支持企业的长期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对居民企业之间特定条件下的股息红利免征或减征所得税。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优惠政策是股息抵免制度。该制度规定,居民企业取得的来源于其他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可以抵免其按照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股息抵免比例根据所得税法和相关规定而有所不同,既可以抵免全部税款,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抵免。
股息抵免制度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居民企业之间的投资成本,促进了企业资本市场的流动性,为企业间的战略合作和并购重组提供了有利环境。它还缓解了双重征税问题,避免了企业利润被重复征税。
需要注意的是,股息红利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法定特定条件下的股息红利,如持股比例达到一定要求、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等。对于不符合条件的股息红利,仍需按照法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与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如何交税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向其他居民企业分配股息红利时,需按照以下规则缴纳企业所得税:
股息红利免税
对于母子公司之间的股息红利(母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母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于同一集团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控股公司对被控股公司、被控股公司对控股公司),免征企业所得税。
股息红利应税
对于非母子公司或集团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需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税收减免优惠
高新技术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缴纳程序
分配股息红利时,企业应预扣预缴应纳税额。
企业应在预扣预缴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预缴所得税。
注意事项
企业在计算股息红利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减除已支付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收到免税股息红利时,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应在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予以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