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好车贷判决书
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原告何某某诉被告合肥好车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于2023年2月23日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何某某于2022年1月1日与被告合肥好车贷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汽车抵押借款合同》,向被告借款人民币1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借款利息为月息2.5%。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原告已按约定向被告偿还部分借款本息。
2022年7月,原告因故逾期未还款,被告向原告发送《催收函》,要求原告偿还逾期欠款。原告未予理会。
被告遂诉至法院,要求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滞纳金、律师费等。
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汽车抵押借款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原告逾期未还款,被告催收未果,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综合考虑原告逾期还款的事实、被告催收的次数和方式以及双方其他主张,判决原告向被告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及利息、滞纳金、律师费等共计人民币12万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好车贷案件,涉及金额高达数亿元。该案是一起典型的民间借贷纠纷,被告人刘某通过好车贷平台发布虚假借款信息,骗取多名被害人投资款项。
经查明,刘某在好车贷平台上虚构自己是某国企员工,拥有多套房产,急需资金周转。被害人信以为真,先后向刘某转账投资款项。刘某收到款项后并未用于投资,而是用于个人挥霍和偿还赌债。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依法从重处罚。最终,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好车贷案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该案警示人们在进行网络借贷时,需要提高风险意识,核实借款人身份信息和资质,谨防诈骗。同时,也提醒网络借贷平台应加强风险管控,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平台实施欺诈行为。
合肥好车贷最新案情通报
经合肥市公安局侦查,现查明“好车贷”网络信贷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其实际控制人李某某等8人已被抓获归案。
“好车贷”平台以提供汽车贷款为名,通过发布虚假广告、伪造贷款凭证等手段,向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资金。平台承诺高额利息回报,吸引大量投资人参与。
截止目前,公安机关已核实涉案资金金额巨大,受害人众多。警方已冻结涉案资金并开展追赃挽损工作。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民众,在进行投资理财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谨防高额回报的非法集资陷阱。如发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合肥市公安局将持续加大对非法集资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合肥好车贷追赃挽损情况
合肥好车贷积极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秉承诚信经营原则,近年来不断加大对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案件的追赃挽损力度。
截至目前,合肥好车贷已成功追回被不法分子骗取的资金数亿元,为受害者挽回巨额损失。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追赃挽损机制,依托大数据分析和专业追收团队,充分发挥自身产业链优势和信息化网络优势,精准锁定犯罪团伙,加大追查和追缴力度。
同时,合肥好车贷积极配合警方展开联合行动,加强信息共享和线索互通。公司通过与公安、检察、法院等执法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及时向执法机关举报非法活动线索,协助破案追赃。
合肥好车贷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践行“不让一个受害者受损”的承诺。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客户服务体系,畅通客户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积极帮助受害者挽回损失。
在依法合规追赃挽损的同时,合肥好车贷始终将防范非法集资和金融诈骗作为重中之重。公司不断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众普及金融知识、提高风险意识,筑牢抵御金融风险的屏障。
合肥好车贷将继续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依法经营的原则,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不断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力度,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健康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