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车仅一人贷款,离婚时车辆归属判定存在争议。
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债务也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婚后买车仅一人贷款的情况,则可能涉及夫妻间财产约定和共同债务问题。
若夫妻之间有明确的财产约定,如婚前协议或婚内签订的夫妻财产协议,约定车辆属于个人财产,则离婚时,车辆归属约定一方所有。
若没有明确的财产约定,则需要考虑夫妻共同债务的承担情况。根据《民法典》第1070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双方共同偿还。
因此,在婚后买车仅一人贷款的情况下,离婚时车辆归属判定,应综合考虑夫妻间的财产约定和个人债务承担。若夫妻有明确的财产约定,且贷款属于个人债务,则车辆归属约定一方所有;若没有财产约定,且贷款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则车辆可能需要由双方协商或司法裁判分配。
婚后贷款购买的车辆归属问题,在离婚时需要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 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贷款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同等分割权。
2. 贷款未还清
如果车辆贷款尚未还清,离婚时需要考虑以下情况:
(1)双方同意共同偿还贷款
如果双方同意共同偿还贷款,则车辆归属由双方协商确定。
(2)一方承担贷款偿还责任
如果一方同意承担贷款偿还责任,则该方取得车辆所有权。此时,另一方需要向承担贷款偿还责任的一方补偿财产价值的一半或双方协商一致的金额。
3. 分割车辆
如果车辆无法分割,且双方均不同意承担贷款偿还责任,则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处理:
(1)拍卖车辆
通过拍卖车辆,所得款项扣除贷款余额后,剩余部分由双方平均分割。
(2)继续共用车辆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继续共用车辆。此时,需明确共用方式、共同承担车辆费用以及退出机制。
案例
男方婚后贷款购买一辆价值50万元的车辆,婚后共同还款10万元。离婚时,贷款余额为40万元。
双方同意共同偿还贷款,车辆归男方所有。女方需向男方补偿25万元(50万-10万÷2)。
男方承担贷款偿还责任,车辆归男方所有。女方无需补偿。
双方无法达成一致,车辆被拍卖。拍卖所得款项为45万元,扣除贷款余额40万元后,剩余5万元由双方平均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婚前全款购得车辆,在离婚时该车辆属于个人财产,但无法证明车辆为一方婚前财产的,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全款购买的车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车辆,且出资份额无法查明确定的,原则上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一方婚前贷款购得车辆,且婚后仍由其还贷,则应从以下情况分析:
1. 夫妻双方对购车事项有明确约定:若双方约定婚前贷款购车,婚后由一方还贷,且车辆归其所有,则离婚时车辆一般归还贷方。
2. 没有明确约定:若双方对购车事项未明确约定,且婚后共同还贷,则车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离婚时,已还贷款部分房屋价值应当由双方按照婚姻存续期间还贷所占比例进行分配,而尚未还清贷款的部分,一般由一方继续还贷,车辆归其所有。
还需考虑以下因素:
1. 车辆的性质:若车辆属于夫妻使用,且作为家庭共同财产使用,则离婚时优先考虑归属共同抚养子女的一方。
2. 夫妻感情状况:如果感情破裂严重,双方对车辆归属有重大分歧,法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分配。
婚后贷款购买的车辆,在离婚后车贷归属问题上,需要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原则上,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根据《婚姻法》第4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承担。因此,婚后共同贷款购买的车辆,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也应由夫妻共同承担。
双方协商一致的处理方式
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或部分车贷,或者双方继续共同承担。此种情况下,双方可以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车贷的归属和偿还方式。
法院判决处理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法院将根据以下因素对车贷进行判决:
贷款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是否存在配偶一方恶意举债的情况
夫妻双方的实际经济状况等
具体实践中,法院一般会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做出公平合理的判决。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贷款购车的行为属于个人消费、娱乐等非家庭共同生活需要,则该债务可能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由一方独自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