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23年7月印发了《天津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第二十五条》。其中,关于信用贷款利率的最新政策出台文件为: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津政办发〔2023〕48号)
该文件明确规定: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鼓励金融机构降低信用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原则上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下浮动0.5个百分点及以下。
文件指出,降低信用贷款利率是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主动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提供符合其需求的信贷产品,降低融资成本,助力企业发展。
文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政策,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天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
天津最新出台的信用贷款利率政策明确规定,银行向个人发放的信用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新LPR,一年期LPR为3.7%,五年期LPR为4.6%。据此计算,天津信用贷款利率上限分别为14.8%和18.4%。
此次政策出台,旨在规范天津信用贷款市场,保护借款人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政策强调,银行在发放信用贷款时,应当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偿还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不得收取超出规定范围的费用。
同时,政策还要求银行加强信用贷款风险管理,完善贷前、贷中、贷后的信用评估和风险控制机制,切实防范信用贷款风险。借款人在申请信用贷款时,应充分了解贷款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信息,理性借贷,避免过度负债。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3月3日印发了《天津市支持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津政办发〔2023〕6号),其中明确提出:
六、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1.发挥支小再贷款政策效应,对发放信用贷款的金融机构加大再贷款支持力度。
2.鼓励金融机构向借款人无还本续贷、展期、调整还款期限,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的,不划入不良贷款。
3.引导金融机构降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成本,对2023年6月30日前新发放的信用贷款,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1.5倍。
天津贷款利率2021最新利率表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实体经济 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的通知》,自2021年4月10日起,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 贷款期限(年) | 一手房利率(%) | 二手房利率(%) |
|---|---|---|
| 5年以下(含5年) | 2.60 | 2.75 |
| 5年以上 | 2.75 | 2.90 |
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 贷款期限(年) | 首套房利率(%) | 二套房利率(%) |
|---|---|---|
| 5年以下(含5年) | LPR-20bps | LPR+60bps |
| 5年以上 | LPR-10bps | LPR+60bps |
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 期限 | 2021年4月20日 |
|---|---|
| 1年期 | 3.85% |
| 5年期以上 | 4.65% |
上述利率仅供参考,具体利率以各商业银行实际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