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申请后能否取消,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可取消的情况:
未签约发放贷款前:申请人若在贷款合同未正式签订、贷款资金未实际发放前,可以向贷款发放机构提出取消申请。
发放贷款后但未用于学费:若贷款资金已发放但并未用于支付学费,申请人可在合理时间内向贷款发放机构申请取消贷款。
不可取消的情况:
贷款合同已生效且资金已用于学费:一旦贷款合同生效且贷款资金已被用于支付学费,申请人原则上无法取消贷款。
取消申请流程:
如果符合可取消的情况,申请人应及时向贷款发放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取消的原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贷款发放机构将根据申请审核材料做出是否同意取消的决定。
注意事项:
申请取消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学费发票、已还款凭证等。
若申请取消的理由不合理或证明材料不齐全,贷款发放机构有权拒绝取消申请。
取消贷款后,申请人仍需承担已产生的贷款手续费等费用。
若贷款已用于支付学费,中途停学或转学的,申请人仍需按照贷款合同规定偿还剩余贷款本息。
''